案件情况
在洛阳某商砼有限公司诉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因承建某工程购买洛阳该商砼有限公司混凝土,供货完毕之后,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依照合同约定及时履行付款义务,共拖欠货款480余万元。商砼有限公司多次催要无果,遂向法院起诉。
调解化解
在自贸区法院接到起诉材料后,分析认为虽该案标的较大,但法律关系较简单,在征求当事人双方同意后,将案件分流至诉前调解程序,法院安排法官通过调解平台全程指导该案调解。经调解,当事人双方通过调解平台签署了调解协议,纠纷顺利化解。随后指导该案调解的法官在系统中看到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目前在法院诉讼案件较多,且多是未依约履行相关义务,决定在此案调解的基础上,远程联系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并结合实际案例,为该公司阐述法律有关规定并告知其行为可能带来的法律惩戒和信用损失。通过这次以案普法,该公司负责人表示很受教育,承诺尽快积极履行合同义务,避免出现新的纠纷。
自建院以来,自贸区法院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工作理念,在涉企纠纷处理过程中积极履行普法义务,引导企业树立良好的经营价值导向,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职能,为营造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