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29日下午,为进一步服务保障辖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郑州自贸区法院(经开区法院)分党组书记、院长葛韦言带队到河南省非公有制青年企业家联合会经济纠纷调解中心调研走访并座谈。青企联秘书长姚远,调解中心副主任董馥琴、马建伟、胡瑞等同志参加座谈会。
座谈会上,双方就进一步深化民营经济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在开展调解的工作思路、方式方法、案件类型、程序对接和业务培训等方面进行了探讨,为下一步顺利打开工作局面奠定了良好基础。
葛韦言院长指出,发挥商会调解优势对推进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具有重要意义。郑州自贸区法院(经开区法院)一方面致力于加强各项平台建设,为法院与商会调解组织对接创造良好的条件,另一方面加强制度建设,为诉讼与商会调解的衔接提供制度保障。积极引导当事人选择非诉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落实委派调解和委托调解机制,将适宜调解的纠纷分流至商会调解组织或者调解员。对于调解不成或者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依法导入诉讼程序,切实维护当事人的诉权。
下一步,郑州自贸区法院(经开区法院)将通过多条途径、多种方式开展宣传,扩大商会调解组织的影响力,认真筛选合适案件委派商会调解组织进行调解,促进纠纷实质化解,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充分发挥司法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