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的战略部署,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第六次全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全市法院涉外民商事审判工作的高质量发展,5月25日上午,郑州中院在郑州自贸区法院(经开区法院)召开全市法院系统涉外民商事审判工作座谈会,聚焦涉外民商事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主题开展交流探讨。郑州中院民三庭负责同志及部分员额法官代表,各基层法院从事涉外民商事审判工作的有关同志参加了会议。

座谈会上,郑州自贸区法院分党组书记、院长葛韦言首先介绍了自贸区法院整体工作和涉外商事审判工作情况。郑州中院民三庭副庭长陈元介绍全市法院涉外民商事审判工作整体情况;郑州中院民三庭员额法官杨彦浩解读了《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涉外商事案件审判指引》有关情况;郑州中院民三庭员额法官赵俊丽、自贸区法院涉外商事审判庭副庭长宗晓晓点评了涉外商事案件典型案例。随后,各基层法院结合审判工作实践,围绕涉外民商事审判工作中相关问题,开展交流发言,并对进一步推进全市法院涉外民商事审判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会议要求:一是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意识。坚持党对涉外民商事审判的绝对领导,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统筹推进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要求。涉外民商事法官要自觉提高政治站位,从国际视野认识对待每一起案件,为全力服务保障国家“一带一路”建设、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等一系列重大战略的实施营造一流司法环境。二是加强涉外专题调研,发挥司法指引作用。坚持审判服务大局的思想,结合自贸区郑州片区“两体系、一枢纽”的战略定位,加大对投资贸易、多式联运、跨境电商及物流运输方面的调研。积极探索设立涉外法治理论研究中心、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中心与涉外法治改革实践中心,与院校合作同步开展涉外法治实践创新课题研究,加快研用同步多元转化,切实将理论研究成果转换为裁判指引。三是加大工作机制创新,服务共建“一带一路”。不断拓展涉外民商事纠纷解决新渠道,完善与外办、商务局、仲裁委等部门交流合作,建立业务协同共建机制,推动构建涉外民商事纠纷一站式多元化解决机制,提升涉外民商事法律服务水平。各个基层法院要围绕辖区涉外商事审判活动开展调研,积极培育“专精特新”精品审判工程,推动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四是健全人才培养机制,加强审判队伍建设。坚持把建设高素质审判队伍作为推动审判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抓手,完善人才选拔培养机制,优化资源配置,立足长远,树立国际视野,加强涉外审判业务知识学习,要善于学习相关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和国际贸易知识,强化涉外民商事审判知识储备和运用能力,不断提升审判队伍整体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