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郑州自贸区法院(经开区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标的额为600多万的买卖合同纠纷。在依法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前提下,努力寻求当事人的关切点,耐心解决纠纷,既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又保障了企业的正常经营,为优化营商环境不断寻求“最大公约数”。
基本案情
2020年11月15日,原告某建筑构件有限公司与被告某工程有限公司签订预制构件采购合同,合同签订后,原告某建筑构件有限公司自2020年至2021年期间,向被告供应PC构件,货款高达700多万元。被告某工程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支付了100万元,后一直拖欠未付,因此成讼。
调解过程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张君第一时间细研案情,发现标的额较大,在庭前多次电话、微信联系当事人,核算货款本金及违约金等事项,适时开展调解工作。最初,双方当事人不断向法官吐苦水,一方面,双方因付款事宜多次沟通不畅,导致矛盾激化,拒绝调解。另一方面,被告公司认为公司财务困难,其他项目回款较慢,暂时难以支付600多万的货款,而原告也急需回款缓解公司经营压力。对此,张君法官耐心听取双方困难,针对被告因资金问题导致无法及时支付,从双方的角度进行分析,同时讲明了不同处理方案导致的法律后果,僵持也逐步被打破。张君法官在此敏锐地捕捉到调解意愿,与双方反复细心核算每一笔款项,让调解不做“糊涂账”。最终,原告某建筑构件有限公司同意给被告某工程有限公司一定“喘息”之机,将欠付货款分期支付并减免部分违约金,被告某工程有限公司表示将积极筹措资金,尽快履行完毕。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郑州自贸区法院(经开区法院)始终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努力解忧纷、化难题,寻求营商环境的最佳解决方案。下一步,郑州自贸区法院(经开区法院)将一如既往地坚持积极融入优化营商环境大局,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不断提高矛盾纠纷化解水平,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