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郑州自贸区法院(经开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委托合同纠纷案,在承办法官杨世俊耐心沟通、释法明理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自愿达成和解。
基本案情
原告殷某经朋友介绍结识被告吴某,吴某系保险业务代理人。2019 年,被告带领原告前往香港某保险公司购买了两份保险并当场支付保费;2020 年保险续费,原告将保费转至被告个人账户让其代为缴纳,并缴纳完成;2021 年原告再次将两笔保费共计535900 元(分别为200000 元、335900 元)转至被告个人账户由其代为缴纳,但被告未及时缴纳保费致使保单失效。双方协商后,被告于 2023 年6月25 日签订承诺书,承诺于 2023 年7月15日前退还保费,但一直以资金紧张为由予以推诿,原告无奈诉至法院。
调解过程
本案审理过程中,因原告投保公司注册地位于香港特别行政区,面临证据认证采纳流程繁琐、保险合同法律适用不同、汇率损失计算复杂等难题。承办法官杨世俊在认真研究案件来龙去脉、厘清各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基础上,从当事人角度出发,针对双方的争议焦点,耐心向原被告双方做释法明理工作,并积极引导被告主动履行承诺。通过反复沟通和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调解协议。
典型意义
充分发挥能动司法,是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郑州自贸区法院(经开区法院)将继续坚持高效化解纠纷,积极寻求每一个案件的最佳处理方案,不断提升各方当事人的司法获得感,努力实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