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秋亮剑,步履不停。为贯彻落实省法院执行工作决策部署和全省法院第四季度重点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全面推进“大干八十天,决战四季度”豫剑执行专项活动走深走实,10月17日,郑州自贸区法院开展“豫剑执行”第四季度专项集中执行行动,以实际行动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执行现场
关于王某申请执行耿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告耿某于2022年1月29日前支付原告王某货款4万余元,原告王某自愿承担案件受理费。但耿某并未在期限内支付王某货款,王某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承办人李道胜通过线上线下查控发现被执行人耿某名下有一处房产,但已经办理贷款抵押登记,并且该贷款也逾期未偿还,其名下暂无可供执行其他财产。承办人将被执行人耿某拘传至法院,并通知申请执行人王某到院,意图使双方再次进行当面调解。通过调解,承办人了解到被执行人耿某家中有三个孩子,最小的孩子刚满一岁。在调解过程中,申请执行人王某提议被执行人耿某可以先偿还1万元债务,剩余债务以分期的方式按月偿还1500元。但由于耿某仍有外债尚未要回,一次性偿还1万元确有困难,双方未能达成合意。
正当双方僵持不下时,被执行人的孩子打电话来哭着找爸爸,“爸爸,我想你了,你什么时候能回来陪我……”承办人李道胜听着电话那头孩子哭着喊爸爸的稚嫩的声音,眼眶微微发酸,考虑到被执行人生活确实不易,承办人做起了王某的工作,经过一段时间的耐心劝说,申请执行人内心也升起一股不忍,最终表示可以接受耿某先偿还7000元,剩余债务以分期的方式按月偿还1500元,耿某也表示同意,至此双方达成和解。
下一步,郑州自贸区法院将继续以“大干八十天,决战四季度”豫剑执行专项活动为抓手,遵循司法为民宗旨,抓重点下重手,加大对躲避执行、消极执行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提升执行质效,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