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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关于受理罪犯陈雯琴暂予监外执行一案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2-15 17:21:36



罪犯陈雯琴,曾用名陈文晴,女,1997年10月12日出生,汉族,公民身份号码 41150********,专科毕业,住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潮河办事处司赵村117号。陈雯琴犯诈骗罪,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陈雯琴以身患疾病及处于哺乳期,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予以受理。现将陈雯琴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向社会公示,请社会予以监督。如对陈雯琴暂予监外执行申请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0371-67265065或信函等方式向本院刑事审判庭反馈。

特此公示。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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