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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李静静暂予监外执行立案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1-18 10:06:40


罪犯李静静,女,1992年9月21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1142********,汉族,初中毕业,务工,住郑州市东风南路福禄路海马公园A区9号楼1单元2006,户籍地河南省拓城县皇集乡崔庄村委前罗李中组0329号。被告人李静静犯危险驾驶,判处拘役二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罪犯李静静以怀孕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予以受理。现将罪犯李静静暂予监外执行一案立案的有关情况向社会公示,欢迎社会监督,如对李静静暂予监外执行申请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0371-67265065或信函等方式向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反馈。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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