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网络购物因其物美价廉、方便快捷的特点已然成为人们日常消费的潮流方式,与此同时,大量的消费骗局也随之出现,消费者在通过网络进行购物的同时,面对网络欺诈又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基本案情
2022年8月,原告申某在某购物平台店铺购买2个琥珀吊坠,金额为 3572 元。案涉商品附有被告店铺提供的“珠宝玉石首饰鉴定证书”。原告收到商品后发现货不对板,对商家提供的鉴定证书产生怀疑,遂将商品送至检测中心进行鉴定,鉴定结果显示所购的琥珀居然是塑料制品。
法院判决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判决被告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还原告申某货款 3572 元;被告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申某三倍赔偿款 10716 元,鉴定费 200 元。

足不出户、轻点鼠标就能轻松选购商品,但网购轻松便捷的背后也存在许多消费陷阱,消费者在上网消费的时候也要擦亮眼睛,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时候也不要迷茫,作为消费者手中的“利剑”,《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对“七天无理由退货”、网络交易平台“先行赔付”责任、“三倍赔偿”等有着明文规定。所以,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消费者不必担心维权困难、维权无门,应该拿起法律的利剑,勇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