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郑州自贸区法院(经开区法院)行政庭审理了一起辖区某局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政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该局在受理投诉的过程中存在未及时受理原告投诉申请且拒收邮件、办理超期等明显怠于履行职责的行为。行政庭为实质性化解行政纠纷并实现行政纠纷化于未发,止于未诉,化“被动”为“主动”,为该局精准把脉、对症开方,向该局发出了关于积极履行行政职责,改进工作作风的司法建议书。

该局收悉后高度重视,迅速召集了相关人员对单位之前在受理投诉事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并于3月7日将司法建议书回复函送至我院。该局在回复函中提到:一是要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牢记工作职责,坚决杜绝不作为、慢作为;二是要认真总结教训,改进工作作风,做到热情服务、耐心讲解,严防怠于履职和超期行为发生。
司法建议是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是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的重要方式。
近年来,郑州自贸区法院(经开区法院)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司法建议工作的意见》,贯彻落实“抓前端、治未病”的重要要求,在执法办案的同时,注重归纳总结高发行政案件的特点,不断创新行政审判工作方式,充分延伸审判职能,全面形成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同向发力的综合治理新格局。下一步,我院将坚持把能动司法的理念贯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争议发生,为社会综合治理“把脉开方”,促进社会治理体系不断健全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