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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自贸区法院(经开区法院)受邀参加郑州大学法学院法律实务论坛

发布时间:2024-04-28 09:09:29



为切实落实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共建实务单位责任,更好促进人民法院司法实践与高校理论研究优势互补,进一步拓展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和司法实务研究的新路径,4月25日下午,郑州自贸区法院(经开区法院)分党组书记、院长葛韦言受邀到郑州大学法学院参加法律实务论坛,以“涉外商事审判工作实务实践”为题开展讲座,活动由郑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圭宇主持。

讲座前,郑大法学院党委书记高留志带领法学院有关同志就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实习实训、广泛开展交流合作等事项同葛韦言院长一行进行了深入交流。

讲座中葛韦言院长介绍了郑州自贸区法院(经开区法院)基本情况、“析触网外”的涉外审判工作机制和“金枫讼爽”的金融审判工作机制,就涉外民商事案件的基础概念、涉外案件管辖原则、涉外案件的诉讼参加人、涉外案件的送达情形、涉外案件形成的证据或材料的确认、域外法查明及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裁判文书的特殊要求等问题进行了详实的阐释。


自建院以来,郑州自贸区法院(经开区法院)与郑州大学法学院展开密切合作,合作共建的涉外法治人才创新实践基地入选教育部办公厅、中央依法治国办秘书局公布的首批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名单。下一步,郑州自贸区法院(经开区法院)将进一步和高校在协同育人、实践教学、学术交流、课题申报、理论研究、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等方面加强合作,更好实现实践与理论相结合,不断提升审判能力现代化水平,为制度型开放战略实施积极贡献法院力量。

郑大法学院马志强教授、贺辉副教授,郑州自贸区法院(经开区法院)分党组成员、副院长杨军及法学院200余名师生参加了本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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