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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节特辑丨以法之名,守护最美的“她”

发布时间:2024-05-13 11:26:54


母亲

永远是人们内心

最柔软的名词


在我们成长的道路上

母亲始终陪伴在我们身边

用她的关爱和呵护

为我们筑起了温馨的港湾


母亲节来临之际

让我们谈一谈

那些保护“妈妈”权益的法律


Part.01

职场中的守护

在职场上,每一位母亲都应享有平等就业的权利

01


《劳动法》第十三条明确指出:“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02

此外,为保障孕期、产期及哺乳期女性的权益,《劳动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活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03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在招录(聘)过程中,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限定为男性或者规定男性优先;

(二)除个人基本信息外,进一步询问或者调查女性求职者的婚育情况;

(三)将妊娠测试作为入职体检项目;

(四)将限制结婚、生育或者婚姻、生育状况作为录(聘)用条件;

(五)其他以性别为由拒绝录(聘)用妇女或者差别化地提高对妇女录(聘)用标准的行为。


这些规定确保母亲们能在工作与家庭之间

找到平衡,无忧前行



Part.02

家庭中的守护

01


家,本应是最温暖的避风港,但现实中却并非每个角落都充满阳光。《反家庭暴力法》的出台,为遭受家庭暴力的母亲们点亮了一盏希望之灯。该法第三条强调:“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并设立了紧急庇护制度、人身安全保护令等措施,为受暴母亲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与保护,让家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安全之地。

02


做全职妈妈,也享有和爸爸一样的权利。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并且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加以限制或干涉。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动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03


当妈妈年老体弱的时候,法律对母亲的保护依旧在线。《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一条也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所以完整的赡养义务包括物质供养,精神慰藉,生活照料等方面。

特别的爱,给特别的你,祝每一位妈妈母亲节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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