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学园地 -> 案例评析

【典型案例】自贸法院协调置换担保财产为企业纾困解难,24位原告4000多万元利益得以实现

发布时间:2024-05-15 16:48:20


【基本案情】主要营业地位于郑州的香港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2019年至2021年期间制定了员工持股激励计划,24名原告作为公司员工进行了跟投。2022年3月后,因收益分配方式产生争议,协商未果后24名员工将公司诉至法院。该案在处理涉外案件送达困难的问题时,承办法官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采用不同的方式进行送达,认定被告在郑州设有办公场所的直接到现场送达,对不能直接送达的当事人通过邮寄、微信、短信等形式进行文书送达,从而快速完成了送达手续,为案件的开庭提供了必要基础,在提高办案效率的同时又减少了当事人诉累。

承办法官了解到被告在出售房产用于维持企业运转,但意向出售的房产已被原告查封,如何在不损害原告合法权益的同时又能为企业纾困解难,成为承办法官心头的一件大事。在承办法官的倾力调解下,双方经过长期多次的沟通,原告同意由被告新提供三套房产用来置换被查封的两套房产。在置换担保的过程中,承办法官协同执行局干警在处理房产的置换担保时,保证前期是首封的当事人在置换后仍然是首封。此举不但保障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更是为被告企业的周转和经营带来了转机,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认可。功夫不负有心人,这43个案件最终圆满结案,保障了原告4000多万元利益的实现。

【典型意义】本案是涉香港企业的批量案件,24名原告,40多起案件,涉及到5个不同的被告主体,并且案件都具有涉港澳台因素。人民法院快速完成了送达手续,减少当事人的诉累,提高了办案效率;并在充分了解案情实际情况后积极调解,做各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不仅保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为企业纾解困难,同时保障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双方握手言和、摒弃前嫌,使得此次纠纷完美解决。中国大陆籍原告送来锦旗,中国香港籍被告送来感谢信,同时实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