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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罪犯陈永佳暂予监外执行立案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8-21 16:56:49



罪犯陈永佳,男,汉族,1996年9月23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 51102519******3752,小学毕业,户籍地四川省内江市资中县公民镇陡沟村12组50号,住内江市资中县花圃街115号老教师公寓2单元701。罪犯陈永佳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于2024年4月10日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2024年8月20日,罪犯陈永佳以自己患有梅毒、精神分裂症,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予以受理。现将罪犯陈永佳暂予监外执行的有关情况向社会公示。如对陈永佳暂予监外执行申请有异议,可在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三日内,可以通过电话0371-67265084或信函等方式向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反馈。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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