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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罪犯刘杰暂予监外执行立案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8-26 15:53:49


罪犯刘杰,男,1981年6月23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1010519******2716,汉族,大专文化,务工,户籍地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文化北路50号院3号楼30号,住郑州市金水区中兴路金鹏时代小区1号楼2单元11层。罪犯刘杰因犯危险驾驶罪,于2023年3月9日被本院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于2023年12月28日,罪犯刘杰以自己患有鼻咽癌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予以受理。现将罪犯刘杰暂予监外执行的有关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三日。如对刘杰暂予监外执行申请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0371-67265084或信函等方式向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反馈。

特此公示

 

 

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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