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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罪犯许士哲暂予监外执行立案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9-14 09:45:28


罪犯许士哲,男,1987年10月6日出生,汉族,公民身份号码13018219******4494,初中文化,无业,住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南董镇南洼村东兴街69号。许士哲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于2024年6月28日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2024年8月16日,罪犯许士哲以患有糖尿病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予以受理。现将许士哲暂予监外执行的有关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自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9月16日。如对许士哲暂予监外执行申请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0371-67265155或信函等方式向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反馈。

特此公示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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