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豫0194破2号
2024年6月17日,根据安阳坤越物流有限公司的申请,我院作出(2024)豫0194执1948号移送破产审查决定书,郑州市中院2024年7月18日作出受理申请人安阳坤越物流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河南永信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信汽车公司)破产清算申请的民事裁定书,并于2024年7月19日指定本院审理本案。2024年9月26日,永信汽车公司管理人请求法院终结河南永信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称经查永信汽车公司名下无可供清偿的财产,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本院认为,永信汽车公司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无和解或重整可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裁定:一、宣告河南永信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破产;二、终结河南永信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