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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LED屏幕及法庭设备迁移

发布时间:2022-11-13 09:43:49


    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青企联巡回法庭LED屏幕进行迁移更换的公告
    根据我院实际办公需要,需对青企联巡回法庭LED屏幕进行迁移并补充相关设备,按照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采购工作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
    青企联巡回法庭LED屏幕迁移及增添音响设备。
    二、项目要求
    迁移安装LED屏幕和满足实际开会设备。
    三、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报名相关事宜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3日至2023年11月18日;
    2、报名方式:
    报名单位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电话和邮箱地址)、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报价单加盖公章;投标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将上述资料的盖章文件邮寄或者密封完整到本院报名。
    3、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4月11日下午17:30分;
    五、注意事项:
    1、投标人需根据报名后获取的询价文件的具体要求制作并提交报名文件。
    2、本次报名材料中直接将报价单加盖公章一起提交。
    3、本次设备必须满足实际要求。

    联系人:刘老师   67265150

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LED屏幕及法庭设备迁移

    信息网络管理科    
    二〇二三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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