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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罪犯叶海毅暂予监外执行立案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0-25 15:54:05



罪犯叶海毅,男,1975年12月14日出生,汉族,公民身份号码3505831975******11,高中毕业,住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黄河东路91号院6号楼138号。叶海毅因犯危险驾驶罪,于2022年4月8日被本院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现判决已生效。

2024年9月18日,罪犯叶海毅以患有短暂性脑缺血发作、高血压3级、2型糖尿病、高脂血症、高尿酸血症、颈动脉硬化、下肢动脉粥样硬化、脂肪肝等疾病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予以受理。现将叶海毅暂予监外执行的有关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三日。如对叶海毅暂予监外执行申请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0371-67265155或信函等方式向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反馈。

特此公示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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