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一金融审判裁判思路和裁判尺度,正确研判金融审判领域疑难复杂问题,1月17日下午,自贸区法院邀请郑州中院民四庭郭红伟庭长、李文兵法官来院指导金融案件审判业务。本次培训会由自贸区法院分党组成员、副院长邢军主持,全体员额法官及法官助理参加。
郭红伟庭长充分肯定了自贸区法院金融案件的审判质量,并指出金融审判工作十分重要且具有一定难度:一是要树立大局意识。一定要有服务国家金融安全、服务企业健康发展、服务人民切身利益的审判理念。二是要树立问题意识,一定要摆脱因循守旧的思想,深入思考、集中讨论、善于总结,才能切实提高自身审判水平。三是要树立沟通意识,加强上下级法院之间的业务交流,注重员额法官之间的团队沟通,统一裁判思路和审判标准,坚决避免出现不同法院甚至同一法院同案不同审的情况。四要树立学习意识,金融产品、期货保险等内容日新月异,自贸区法院作为一支年轻的审判队伍,要善于学习、主动学习,对金融政策、经济现象保持敏感,对上级法院尤其是最高院金融案件发布的案例指导提高重视,及时研究总结,更新审判理念,为自贸区经济发展提供更优质专业的法律服务。
李文兵法官对涉及不动产抵押预告登记、金融借款、保险合同等方面的裁判思路进行了深度分析,并结合我国民法典实施背景以及审判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明晰了法律适用及裁判尺度。在交流讨论环节,李文兵法官逐一分析解答在场员额法官遇到的实务难题,并与法官们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交流。
邢军副院长对本次培训会进行总结,金融案件实务培训机会宝贵,希望全体审判人员入脑入心,切实运用到今后的司法实践中来,并强调在金融审判工作中要注重三个方面:一是要加强金融业务学习,特别是注重民法典出台后新、旧法的衔接适用问题,主动学习最高院、上级法院和其他法院在金融案件审判中的优秀做法。二是要加强与上级法院的沟通,及时分析研判实务难题,对于拿不准、摸不透的问题及时请示,统一裁判标准和尺度,杜绝出现同案不同判情况。三是要注重裁判文书的制作细节,利用好类案检索等功能,规范案件审判流程,提高审理报告的撰写质量,切实把金融审判打造成我院的“金字招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