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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罪犯袁树飞暂予监外执行立案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21 10:03:03


罪犯袁树飞,男,汉族,1987年2月10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130721198702****14,初中文化,户籍地河北省张家口市桥西区沙岭子镇二里半村通化路2排11号,住郑州市金水区金光花园安置区16楼2单元612室。罪犯袁树飞因犯合同诈骗罪,于2022年7月20日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袁树飞不服上诉,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月3月18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后罪犯袁树飞以患有多种疾病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予以受理。现将罪犯袁树飞暂予监外执行的有关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三日。如对袁树飞暂予监外执行申请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0371-67265084或信函等方式向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反馈。

特此公示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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