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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罪犯张建松暂予监外执行立案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6-20 14:50:35


 

罪犯罗晓克,男,1973年12月25日出生,汉族,公民身份号码411081197312****95,中专文化,户籍地郑州市管城回族区陇海东路305号1号楼33号,住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五龙口南路红河瀛园小区4号楼2单元29号。因犯盗窃罪,于2025年3月18日被本院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2025年3月18日经本院决定逮捕,因其身患疾病,郑州市第三看守所不予收押。2025年4月21日,罪犯张建松以自己患有三级高血压病、心脏病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予以受理。现将罪犯张建松暂予监外执行的有关情况向社会公示。如对罗晓克暂予监外执行申请有异议,可在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三日内,通过电话0371-67265155或来信等方式向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反馈。

特此公示。

        

   

                             202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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