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高凡,女,1996年9月27日出生,汉族,公民身份号码410882199609****26,大专文化,户籍地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嵩山南路191号院4号楼1单元2403,住河南省焦作市沁阳市屹峰公园一号院27号楼1801。本院于2024年9月10日作出(2024)豫0194刑初856号刑事判决,认定高凡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2025年3月9日,罪犯高凡以哺乳期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予以受理。现将罪犯高凡暂予监外执行的有关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自2025年6月27日至2025年7月26日。如对高凡暂予监外执行申请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0371-67265155或信函等方式向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反馈。
特此公示。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