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豫0194破6号
2025年6月26日,根据宿州市微擎云计算有限公司的申请,本院作出(2024)豫0194执6738号移送破产审查决定书,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8月26日作出受理申请人宿州市微擎云计算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河南华创清洁服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的民事裁定书,并于同日指定本院审理本案。本院依法指定北京炜衡(郑州)律师事务所为河南华创清洁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河南华创清洁服务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5年10月9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管理人通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平安大道永和龙子湖广场A塔南区27层;联系人:朱敬丽;联系电话:177 8810 7328;邮箱:z49837265@163.com)债权人也可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原破产智慧管理平台(通道详见附件)向管理人申报。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河南华创清洁服务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5年10月16日上午9时在308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如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