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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31 15:52:23


2025)豫0194破7号

2025年9月17日,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2024)豫0191执10179号移送破产审查决定书,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0月16日作出受理陈耀鹏对河南轩源世纪新零售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的民事裁定书,并于同日指定本院审理本案。本院依法指定河南正臻律师事务所担任河南轩源世纪新零售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河南轩源世纪新零售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5年12月1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管理人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中兴路交叉口雅宝东方国际广场4号楼20层2001室;联系人:王战帅;联系电话:183 3630 5730)债权人也可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原破产智慧管理平台(通道详见附件)向管理人申报。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河南轩源世纪新零售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5年12月5日上午9时在308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如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附件一:中原破产智慧管理平台网址https://www.hnfypcp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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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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