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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罪犯张俊甫暂予监外执行立案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02 16:42:26


罪犯张俊甫,男,1936年3月15日出生,汉族,公民身份号码41040319360315051X,小学毕业,户籍地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矿工中路北6号院康馨花园2号楼,住平顶山市湛河区北渡街道双楼村。因涉嫌猥亵儿童罪,于2021年2月20日被郑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取保候审2022年2月20日被郑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监视居住,于2022年8月19日被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检察院监视居住,于2023年2月15日被本院取保候审。现判决已生效。

2025年11月27日,罪犯张俊甫以患有多发性骨髓瘤晚期等多种疾病,恶化导致生活不能自理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予以受理。现将张俊甫暂予监外执行的有关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三日。如对张俊甫暂予监外执行申请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0371-67265065、0371-68391217或信函等方式向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反馈。

特此公示。



                          202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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