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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罪犯安双林暂予监外执行立案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26 18:54:29



罪犯安双林,男,1963年4月30日出生,汉族,公民身份号码4101 0319 6304 3032 53,高中文化,无业,住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铁工里41号院1号楼19号。因涉嫌贩卖毒品罪,于2022年8月18日被郑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刑事拘留,因患有严重疾病,于2022年8月19日被该局监视居住;2022年12月23,经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因疫情,于2023年2月15日被郑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执行逮捕,因患有严重疾病,于2023年2月19日被郑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保候审。本院于2024年1月19日作出(2023)豫0194刑初1050号刑事判决书,判决安双林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判决生效后,罪犯安双林以自己患有尿毒症、梅毒、慢性心力衰竭等疾病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予以受理。现将安双林暂予监外执行的有关情况向社会公示。如对安双林暂予监外执行申请有异议,可在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三日内,通过电话0371-67265155或来信等方式向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反馈。

特此公示。



                             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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