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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罪犯韩红线暂予监外执行立案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26 18:58:39



罪犯韩红线,男,1974年10月1日出生,汉族,公民身份号码4127 2119 7410 0154 17,无业,初中文化,户籍地郑州市中原区秦岭路5号院49号楼4单元1号,现住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南五里堡新村2号楼4单元405号。因涉嫌介绍卖淫罪,于2023年7月18日被郑州市公安局郑东新区分局刑事拘留,因其患有重大疾病,郑州市第三看守所不予收押,于2023年7月18日被郑州市公安局郑东新区分局监视居住。本院于2024年1月22日作出(2023)豫0194刑初1638号刑事判决书,判决韩红线犯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判决生效后,本院于2025年2月5日决定对韩红线予以收监,因其身患疾病,郑州市第三看守所不予收押。

罪犯韩红线以自己患有尿毒症、梅毒、慢性心力衰竭等疾病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予以受理。现将韩红线暂予监外执行的有关情况向社会公示。如对韩红线暂予监外执行申请有异议,可在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三日内,通过电话0371-67265155或来信等方式向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反馈。

特此公示。



                             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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