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李梦豪,男,1999年4月27日出生,汉族,公民身份号码4105 2219 9904 2793 78,小学毕业,无业,住河南省安阳县水冶镇阜城南街村汇丰路一街7号。本院于2024年1月17日作出(2023)豫0194刑初1804号刑事判决,认定李梦豪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2025年12月25日,罪犯李梦豪以身患先天性心脏病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予以受理。现将罪犯李梦豪暂予监外执行的有关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自2025年12月26日至2026年1月25日。如对李梦豪暂予监外执行申请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0371-67265155或信函等方式向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反馈。
特此公示。
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