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审务公开 -> 法院公告

关于对罪犯吴明亮暂予监外执行立案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26 19:03:41



罪犯吴明亮,男,1988年9月11日出生,汉族,公民身份号码4116 2719 8809 1174 11,小学文化,无业,住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白沙恒通小区19号楼4单元负一楼101号。吴明亮因犯危险作业罪,于2022年6月10日被本院判处拘役四个月。现判决已生效。

2025年12月25日,罪犯吴明亮以患有脊髓灰质炎瘫痪型疾病生活不能自理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予以受理。现将吴明亮暂予监外执行的有关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三日。如对吴明亮暂予监外执行申请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0371-67265155或信函等方式向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反馈。

特此公示。

        

   

                          2025年12月26日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