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审务公开 -> 法院公告

关于对王天元暂予监外执行立案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29 09:43:26



罪犯王天元,男,1989年4月24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101 0319 8904 2401 52,汉族,小学文化,住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侯寨乡樱桃沟村曹庙73号一单元201室。

罪犯王天元因危险作业罪于2023年6月20日被本院判处拘役二个月。2025年11月27日,王天元以自己患有尿毒症、肝硬化、乙肝、高血压为由向本院申请监外执行,本院予以受理。

现将罪犯王天元暂予监外执行的有关情况向社会公示,如对王天元暂予监外执行申请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0371-67265166或信函等方式向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反馈。

特此公示。

 

2025年12月29日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6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