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审务公开 -> 法院公告

关于对罪犯秦本丽暂予监外执行立案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1-05 15:39:52



罪犯秦本丽,女,1972年11月15日出生,汉族,公民身份号码4129 2219 7211 1529 85,小学肄业,无业,户籍地河南省方城县博望镇东风村瓦房庄18号,住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航海路美景鸿城小区2号楼1单元905。本院于2023年7月24日作出2023)豫0194刑初951号刑事判决书,认定秦本丽犯传播性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2025年1225日,罪犯秦本丽以身患艾滋病、糖尿病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予以受理。现将罪犯秦本丽暂予监外执行的有关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自2026年1月5日至2026年2月4日。如对秦本丽暂予监外执行申请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0371-67265155或信函等方式向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反馈。

特此公示。

        

   

                          2026年1月5日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6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