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朱爱丽,女,汉族,1962年9月6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101 0519 6209 0638 21,初中毕业,无业,户籍地郑州市金水区寺坡14号楼23号,住郑州市金水区三全路新龙小区15号楼二单元12楼180号。因盗窃于2016年1月25日被行政拘留十日,因盗窃于2016年8月17日被行政拘留十日,因吸毒于2017年3月日被行政拘留十五日。曾因犯贩卖毒品罪于2010年8月4日被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曾因犯盗窃罪于2012年6月27日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2012年11月15日刑满释放。因涉嫌犯贩卖毒品罪,于2024年5月14日被郑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刑事拘留,于2024年5月15日被该局监视居住,于2024年11月11日被该局取保候审。现判决已生效。
2026年3月12日,罪犯朱爱丽以患有高血压病3级(极高危);支气管哮喘(急性发作期);肺心肿;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心功能II级);室性期前收缩;低蛋白血症需长期服药医治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予以受理。现将朱爱丽暂予监外执行的有关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三日。如对朱爱丽暂予监外执行申请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0371-67265065、0371-68391217或信函等方式向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反馈。
特此公示。
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