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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关于受理罪犯陈雯琴暂予监外执行一案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6-24 18:47:59




罪犯陈雯琴,曾用名陈文晴,女,1997年10月12日出生,汉族,公民身份号码4115 0219 9710 1290 27,专科毕业,住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潮河办事处司赵村117号。陈雯琴犯诈骗罪,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陈雯琴以处于哺乳期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予以受理。现将陈雯琴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向社会公示,请社会予以监督。如对陈雯琴暂予监外执行申请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0371-6726 5099、6726 5065或信函等方式向本院反馈。


特此公示。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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