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自贸区法院执行干警在接到申请人线索举报电话后,快速反应,驱车180余公里赶到平顶山叶县,成功控制被执行人车某,车某迫于压力,现场全额履行判定还款义务。
据执行干警冯晓霞介绍,此案系一起买卖合同纠纷。被执行人车某原先在郑州通泰路上经营一家烩面店,申请人朱某是一名卖蔬菜的个体工商户。前期车某、朱某二人约定由朱某给车某的烩面店供应蔬菜,费用定期结算。随后朱某便一直按约定向店里供应蔬菜。去年,车某觉得烩面店生意不好,直接关店玩起了消失,这可急坏了朱某,因为直到烩面店关门,车某尚有两万余元的蔬菜货款未结。几经辗转,朱某一直未能联系到车某,无奈之下,朱某将纠纷诉至自贸区法院。
经审理,判决车某限期支付蔬菜货款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车某未在限定日期内履行法定还款义务,朱某向自贸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冯晓霞看案件标的不大,第一时间联系被执行人车某,试图通过沟通让其主动履行,没想到电话中被执行人车某态度蛮横,声称自己不在郑州,也没钱支付货款,让执行法官随便执行。眼看被执行人拒不配合法院执行,冯晓霞立即发起网络总对总查控,并联系申请人朱某,告知其网络查控系统反馈查询结果需要一定时间,在这期间内,为防止被执行人转移财产,申请人也可以根据对被执行人的了解,联系执行局提供被执行人的其它财产线索或人员行踪,以便于执行法官快速推进案件。3月15日,申请人朱某打电话向执行法官提供信息,称在被执行人车某老家平顶山叶县发现车某在一间茶馆约人谈事。接到线索后,执行干警一边嘱咐申请人朱某在暗中盯着车某,如其离开悄悄跟着他,一边立刻组织干警驱车赶往平顶山叶县。经过近两个小时车程,当执行干警赶到现场时,车某正好从茶馆走出上了一辆奥迪Q7越野车准备离开。执行干警迅速将车某控制带上警车,同时,责令奥迪车司机拿出行车证查看此车是否是被执行人车某所有。经过查看,这辆车正是登记在被执行人车某名下,随即执行干警又将车辆控制。执行干警明确告知被执行人车某,鉴于其前期对抗执行的行为,今天若不履行还款义务,法院不仅要将其车辆扣押,还要对其采取强制措施。迫于执行干警的有效震慑,被执行人车某当场足额履行执行款,至此此案执行立案短短数日便顺利执结。

事后,被执行人车某承认前期他想着这个案件标的这么小,加上他人也不在郑州,觉得法院不会太重视这个案件,但他万万没想到执行法官会因为这个两万多元的案件竟然一路追到叶县。听了车某的话,执行干警冯晓霞表示,法院从不以标的大小来区分案件的重要程度,自贸区法院执行干警对每一起案件都会穷尽手段,全力以赴。同时执行干警也提醒广大被执行人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躲避执行、对抗执行将面临信用惩戒等多种惩戒措施,甚至可能面临刑事处罚,积极配合法院履行法定义务才是解决问题的正确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