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16 17:31:45
(2026)豫0194强清7号
2026年6月9日,本院根据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申请,本院作出受理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郑州途程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途程公司)强制清算申请的民事裁定书。2026年7月2日,本院作出(2026)豫0194强清7号决定书指定河南正方圆律师事务所担任途程公司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负责人包训文。
清算组向本院提交《郑州途程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报告》《关于终结郑州途程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强制清算程序的申请》称清算组依法履职调查,未查询到债务人财产线索,无可供清算的财产,债权申报期间无任何债权人申报债权,且途程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等人员无法联系,清算组请求法院确认清算报告并终结强制清算程序。
清算组未接管到途程公司财产,无法清算,应终结强制清算程序。故清算组请求确认清算报告并终结强制清算程序,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三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
一、确认郑州途程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报告;
二、终结郑州途程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强制清算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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