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豫0194破4号
2026年6月26日,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申书州的申请,裁定受理河南省非常玖加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非常玖加壹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本院审理。本院于2026年7月17日指定北京德恒(郑州)律师事务所为非常玖加壹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2026年9月30日,管理人以非常玖加壹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且无人提起重整或和解为由,向本院申请非常玖加壹公司破产。经审查,本院认为,根据非常玖加壹公司现有财产及负债情况,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无和解或重整可能,符合法定的破产条件,依法应当宣告破产。故管理人提请宣告非常玖加壹公司破产,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26年10月13日裁定宣告河南省非常玖加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破产。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九日